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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婚姻无效是否可请求撤销?

2020-06-23 来源:成都律师事务所整理
您好,成都律师事务所很高兴为您解答婚姻无效是否可请求撤销?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因此,婚姻无效不用请求撤销,自始无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根据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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