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补贴标准是什么?交通费补贴是否属于工资?
1、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2、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交通补贴是很多劳动者都关心的问题,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住在离公司很近的地方,这时候公司就会给予劳动者一定程度的交通补贴。那么交通补贴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成都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补贴标准是什么
1、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
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
二、交通费补贴是否属于工资
发给个人交通费补贴也属于工资,要交个税的。提供发票那就变成费用了。按福利费处理的话,会占用企业的福利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单位对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文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交通补贴无论是否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都需要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过对上文都阅读我们都知道了交通补贴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因为这部分补贴少的也有几百元,也是一笔可观的金额了,劳动者在求职的时候就应该问清楚公司是都会有交通补贴,并且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劳动者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关于交通补贴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全部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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