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丈夫出轨了,他竟以他自己出轨为由证明我们夫妻感情破裂而要求离婚,这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婚姻法》要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且《婚姻法》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有列举,其中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你丈夫婚内出轨,他应为自己的不忠行为感到羞耻,不影响其向法院提请离婚。如有其他情形,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可判决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对你老公可以少分财产。
老公婚前房屋赠送其女
女士:我和老公重组再婚,老公前一段婚姻生有一9岁女儿,我没再生育。婚后老公未与我商量,将我们的房产过户给其女。该房现正面临拆迁。房子是我老公婚前建的,但婚后才装修并扩建了一间,这些用的都是我们夫妻共同存款。房屋当时没办理过户,后来被老公偷偷过户给其女儿。老公的做法合法吗?
律师: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刘女士的老公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其女儿,是行使自己对房屋的处分权,无需取得刘女士同意。房屋装修属于民法上的添附,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扩建的部分,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所有权属于该女儿。如今后需析产,刘女士能与其老公共同获得装修补偿、扩建房屋原始支出及其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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