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980635510

合同违约_合同法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规定?

2020-06-04 来源:成都律师事务所整理
如果行为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违背了先合同义务的,是可能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的,想要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是需要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予以调整的。那么,合同法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成都法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违约 预期违约 缔约
合同法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规定?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
1、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尚未生效,或者虽已生效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2、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
3、受害方的依赖利益遭受损失。
依赖利益损失,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依赖,并为此发生了费用,但前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未成立或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的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情形
缔约过失 根本违约
《合同法》第42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如下三种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依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真实状况(包括瑕疵、性能、使用方法等)。若违反此项义务,即构成欺诈;若因此致对方受到损害,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违反有效要约和要约邀请,违反初步协议,未尽保护、照顾、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违反强制缔约义务。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成都法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参考。涉及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本文章内容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电话:18980635510。
推荐阅读
取保候审_取保候审的条件_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什么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金_谁可以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 故意伤害罪_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应该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_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_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_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标准_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3种情形 劳动仲裁_劳动仲裁多久可以拿到赔偿? 诉讼离婚_离婚诉讼费用_能否不决定孩子抚养 人身损害赔偿_职务侵权行为相关规定是什么?
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常识 律师团队
免费咨询电话:18980635510

四川成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电话:18980635510

法律咨询就找成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