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产假和产假的区别有哪些_产假规定又是怎样的?
一个是产前休的假,一个是产后休的假。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提到产假,一般大家都会想到是妈妈在生完宝宝后,宝妈依法享有的法定假期。其实,我国对于产假的规定不仅仅指的这一种,在产前,准宝妈也是享有假期的。除此之外,流产、保胎,宝宝出生后,爸爸陪护都是有假期的哦。那么,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呢,产假的分类都有哪些呢,待产假和产假的区别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细数一下种类繁多的产假。
一、产假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具体产假能休多少天,要看当地的规定。比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2016年1月,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随之生效。按照新的计生政策,女方生育假(产假)延长60天,男方也有20天护理假,且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产假分类
(一)产假
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二)产前检查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产前工间休息
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四)产前假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五)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六)保胎假
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七)晚育假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八)护理假
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广西陪产假由以前晚育才享有的10天增加至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均有25天假。宁夏也明确,给予产妇配偶25天护理假。除这两地外,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
三、待产假和产假的区别
待产假和产假一个是产前休的假,一个是产后休的假。
产假是法律规定必须享受的假期,而待产假是可以享受的假期。薪资待遇也有所不同。
他们的假期的长短也不同。产假一般是98天,产前可以休15天,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综上,一般产假是98天,产前可以休15天,具体能够休多少天,要根据当地的规定。产假种类繁多,包括产假、产前假、护理假、保胎假、哺乳假。这其中部分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如产假。有部分是可以享受的假期,如哺乳假。待产假和产假的区别有哪些呢?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在休假时间、待遇、休假长短、休假程序上均有所不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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